考勤制度
浏览:6377次   编辑:决不放过你   来自:乐泰培训学校   时间:2009/5/13 9:27:47
考勤制度

考  勤  制  度

 

一、 签到

1.      学校员工一律实行打卡签到制度,由行政人员负责签到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月统计员工出勤情况报送财务部,据此核算工资及填报员工奖惩统计表。

2.      假使不能按时上班,员工有义务在早上8:50 以前通知行政部,说明缺勤理由和预计上班时间。

3.      对忘记签到的员工,将按照迟到处理。

4.      外出公干未签到者,应遵循及时原则,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善手续,两天后将不予认可,则按相关规定办理。

5.      所有请假均需以书面形式执行,严禁使用短信以及代为请假。

二、 迟到

1.      早上上班时间开始8:50,结束时间为11:50分。8:50以后视为迟到。

2.      下午上班时间开始为14:00点,结束时间为17:00分;14:00以后到校视为迟到。

3.      晚上上班时间开始为18:30,结束时间为20:00分;18:30以后到校视为迟到。

三、早退

1、在无任何原因,未经行政部许可,提前1分钟(含1分钟)下班,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除半天工资;提前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下班,视为旷工半天;实习期/试用期员工若出现早退情况者,究其原因,轻者缩短实习期/延长试用期,重者终止试用。

四 、旷工

1、超过30分钟以上未到学校而又未提前通知行政部或上级领导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1个小时则为当天旷工。实习/试用期员工若出现旷工情况,学校将直接终止实习/终止试用。

2、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内务活动及外出活动,未参加者视为旷工半日。

五、病假

1、请病假者,于早上(8:50)前电话通知行政部并交待好学员学习情况,在假期结束后上交书面假条并附上医院证明;没有电话请假、书面假条、医院证明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病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六、事假

1、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时间以书面形式告之行政部,一次只允许一天时间的事假(半年内只许有三次事假),由行政部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七、其他

学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学校随时抽查所有员工的考勤,如有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根据处罚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因季节性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重庆市乐泰职业培训学校

二OO九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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